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生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的通知

点击量:1041 日期:2021/10/11 作者: 编辑:

全体研究生: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生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细则》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生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评定细则如下:

一、校级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类别:

(一)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类别

1、竢实扬华奖章;

2、优秀研究生标兵;

3、优秀研究生;

4、优秀研究生干部;

5、明诚奖。

(二)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类别

1、研究生忠忱班集体;

2、研究生优秀班集体。

二、院级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类别:

(一)承唐奖章;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新唐奖。

三、评选条件

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生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细则》文件要求。

四、名额分配

(一)校级荣誉称号名额分配

五、评审机构及职责

(一)唐山研究生院成立学生奖励评审组,负责唐山研究生院学生评优的具体工作;

(二)唐山研究生院学生奖励评审组成员:

 组长:刘  伟  吴  刚 副组长:贾  诚

 组员:于程媛  孙孟瑶   刘  政  罗  群

(三)唐山研究生院组织成立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负责组织全体成员开展各项研究生荣誉称号的推荐评议工作。

六、评定程序

(一)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评定程序

1、学生申请

参加各类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1),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2),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并将申请材料于1015日中午12点前由各班长收全交至202办公室。

2、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3、学生奖励评审组评审阶段

唐山研究生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组审核评定,确定后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二)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新唐奖”申请程序

1、班级民主评议

由各班长自行组织班级民主评议会议,按照班级人数的30%确定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新唐奖候选人名单,并填写完成《西南交通大学荣誉称号专业民主评议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于1015日中午12点前交至202办公室。

2、学生奖励评审组评审阶段

唐山研究生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组根据推荐名单及实际情况,票决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生院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