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变更财务报销票据粘贴要求的通知

点击量:1747 日期:2021/12/31 作者: 编辑:

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提升财务服务质量,方便广大师生查阅会计凭证,同时为实现会计凭证影像化做准备,综合事务办公室将从202211日起实施新的会计凭证装订方法。鉴于新的装订方式对原始单据粘贴要求较高,现就具体粘贴要求提示如下:

一、所有小于A4大小的原始票据统一采用单层平铺式粘贴,按照从左往右、从上往下顺序依次粘贴在票据粘贴单(见附件1)划定的粘贴范围内,票据之间不可相互覆盖遮挡

二、差旅费票据(如火车票、机票行程单等)应按照出差人员的姓名及出差行程(或时间)顺序粘贴。

三、等于或者大于A4纸大小的票据(如A4纸打印的电子发票)及非票据原始凭证(如合同、审批表、通知等)无需粘贴,拆开附在报销材料中(尽量横附,同A4纸同向。注意,电子发票、明细清单等自行打印的单据不要缩印、缩打,以免无法清晰影像化。

四、票据粘贴完毕后,须用黑色签字笔在右下角规范填写本粘贴单票据张数、票据合计金额。

五、请按报销单、原始票据及支付记录、审批表、合同、通知、函件等的顺序准备报销材料。为便于批量扫描,每页报销材料用长尾夹固定即可,切忌贴合或装订


附件: 财务票据粘贴单.xls

 

     综合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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