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研究生会广泛动员、个人申请、班级和唐山研究院研究生会推荐、团委评审组评审等环节,现将拟推荐参加西南交通大学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单公示如下:
备注:1.代表类别分为两类:I类为担任校、院级研究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II类为非校、院级研究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
2.按照相关要求,I类代表比例不得多于40%。
如有异议,请即日起至11月11日向唐山研究院团委反映。
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团委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