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组织开展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选类别及名额
1、 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4名
2、 西南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10名
二、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2、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读研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含服务消过),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读研期间未出现不合格课程的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读研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7、读研期间,积极参与研究生挂职锻炼服务半年及以上考核合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8、“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读研期间应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至少一次,并且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 评审机构及职责
1、唐山研究院成立学生奖励评审组,负责唐山研究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具体工作。
2、唐山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组成员:
组长:刘 伟 吴 刚 副组长:贾 诚
组员:于程媛 郭宗鑫 孙孟瑶 刘 政
3、唐山研究院成立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负责组织班级全体学生开展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议推荐工作。
四、 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
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
(见附件1),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2)》(见附件2)。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于10月12日12点前交至各班长处。
2、民主评议
各专业根据申请人情况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人,候选人数如下表,并将《优秀毕业生专业民主评议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及个人申请材料于2022年10月12日中午12点前交至辅导员处。
专业 |
机械 |
能源动力 |
电子信息 |
候选人数 |
6 |
7 |
7 |
3、唐山研究院学生奖励评议小组审核
唐山研究院学生奖励评议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清单》和相关支撑材料,以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
4、唐山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组评审
唐山研究院学生奖励评审组召开评审会议,票决确定“省级优
秀毕业生”及“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docx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docx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2).doc
附件4:优秀毕业生专业民主评议候选人推荐表.docx
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
2022年9月22日